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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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并无故意隐瞒皓月花园小区旁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的事实
相关部门在皓月花园旁建设110千伏变电工程一事, 在2013年初已经报纸、网络等媒体大量报道,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的相关的事实已广为人知。答辩人在出售房产的时候并不需要隐瞒这一事实,也无法隐瞒这一广为人知的事实。
另外,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也反映,政府相关部门于2013年4月9日承诺,在与居民没有达成共识前,该项目无限期停工。答辩人在挂牌出售房产时并不知道该变电站项目已经恢复开工建设,甚至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都不知道。
二、被答辩人对皓月花园附近建设110千伏变电站是知情的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前,被答辩人就居住在皓月花园附近,从其居住的地方到皓月花园坐公交车也不过两三站的距离,而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的事情在皓月花园附近尽人皆知,且该项目经媒体广泛报道,被答辩人不可能不知晓。另外,据答辩人所知,被答辩人早有亲戚居住在皓月花园小区内。因此,被答辩人对于皓月花园附近建110千伏变电站的事情在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知晓的。涉案房产小区附近要建设110千伏变电站,只不过是被答辩人不想购买涉案房产的借口而已。
三、被答辩人并非因皓月花园附近要建变电站而决定不再购买涉案房产,真正的原因是因近期房产价格下跌所致
近期,房地产市场有所波动已是众人皆知,部分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下跌,深圳也不例外。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不久,被答辩人曾多次致电答辩人及答辩人的丈夫,称答辩人出售的房屋价格过高,其不想再购买该房产,要求答辩人退换其交付的购房定金。答辩人明确拒绝其要求后,被答辩人称皓月花园及附近小区类似的房产在中介挂牌的价格才150万元左右,即使答辩人不退还被答辩人的定金,被答辩人购买其它的房产,在价格方面也比购买答辩人的房产划算得多。
四、被答辩人要求撤销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首先,答辩人出售的房产本身无任何质量瑕疵,答辩人的房产也非被答辩人声称的与准备修建的变电站仅一墙之隔。实际上,答辩人出售的房产与建设变电站围栏之间还有两栋住宅楼。根据答辩人的测量,变电站与答辩人的房产之间相隔约300米。
其次,政府部门决定在皓月花园旁建设110千伏沙园埔变电工程后,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建设110千伏变电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并出具了权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该环评报告的结论认为110千伏沙园埔变电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会对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被答辩人对建设110千伏变电工程是知晓的。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充分考虑答辩意见,依法裁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深圳房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