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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活动事宜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14:06:09  浏览次数: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近期诉讼服务活动事宜调整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将近期本院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当事人优先通过线上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粤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具体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1.立案事务。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尽量避免现场办理,以便降低风险。

  立案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11765。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523008。

  2.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诉材料的,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邮编:523008。

  3.涉诉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邮编:523008。

  4.生效证明。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具。

  咨询电话:0769-89811599。

  5.其他事宜。当事人需要办理提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办理。

  二、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