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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离婚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4-09-12 14:04:4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及离婚律师咨询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层。

  宝安区婚姻登记处电话:0755-2775140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30,周六09:00-11:30

  宝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附近公交站:妇儿站中心、教科培训中心、三区金融街、宝安法院、新安影剧院、新安公园、宝安法院北、新安五区总站、宝安人民医院、建行、宝城三区总站、新安公园、宝城三区、沁园公园、五区市场、宝安1990站、深南北环立交1站、宝安中学外国语学校站。

  宝安区婚姻登记处地址附近地铁站:地铁12号线新安公园站D出口。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行线上预约+线下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市民群众如遇线上预约系统预约已满,可重新选择其他日期预约或于工作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线上预约: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更多服务→人生事:婚姻→婚姻预约服务(结婚登记预约、离婚登记申请预约、离婚登记预约、补领结婚证预约、补领离婚证预约等)。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协议离婚。男女双方经协商就离婚的各事项达成一致的,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诉讼离婚。双方未就离婚的各事项达成一致,无法协议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去对方(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提交材料、诉前联调、转立案审理、判决。

  一、提交材料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按规定提交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并经法院审核。

  二、诉前调解

  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材料后,经法院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将进入诉前联调程序,法院将安排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在诉前联调程序中经调解,就离婚、小孩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各事项达成一致的,前述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依法制作并出具民事调解书。经调解双方和好的,撤回起诉即可。

  三、诉前联调失败的,转正式立案、审理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四、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陆慧律师团队擅长办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办理过大量离婚诉讼及协议离婚案件。对涉港、涉外离婚、涉港继承方面的办案经验丰富。

  陆慧律师联系电话:18718680963(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润城大冲国际中心29楼(宝安区万象天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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