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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

内地企业违法解雇香港籍员工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0-06-08 09:39:13  浏览次数:

基本案情

香港居民孙某田于2016年与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力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孙某田的月工资为人民币3.8万元。劳动合同期限内,伟创力公司以孙某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问题发生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伟创力公司向孙某田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人民币9.4万元。伟创力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伟创力公司解雇孙某田的行为合法,无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

裁判结果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伟创力公司单方解除其与孙某田的劳动合同,其应证明孙某田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及据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系依法制定、已经公示或已告知孙某田,现伟创力公司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孙某田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配合内部调查的违纪行为,伟创力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理据不足,故判决伟创力公司向孙某田支付赔偿金人民币9.4万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用人单位应对辞退劳动者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判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