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
小孩未满两周岁父母要离婚 抚养权法院未必判给女方
小孩未满两周岁父母要离婚抚养权法院未必判给女方
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以及文化的开放包容,人们对于离婚所持的态度越来越趋于平常,身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大都情绪稳定,以平常心视之。可是真正涉及到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很多当事人的情绪都较为饱满,甚至缺乏理智思考。往往一个平常的离婚案件,最后却演变成“争孩子大战”。诚然,为人父母,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人之常情。
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夫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中亦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后一般随母方生活。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也大都是按照该意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作出孩子随女方生活的判决。但这并未说明孩子不到两周岁,父母双方离婚时法院都会判给女方抚养。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这说明只要双方在离婚案件庭审时双方就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男方抚养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而且男方无不利抚养子女的其它情况下,是准许的。此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当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南山法律顾问
故,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是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最重要的考量标准。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一起生活的法律规定,也是考虑到孩子太小,对母亲的依赖性比较大,随母亲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比较有利。但,如前所述,夫妻离婚子女未满两周岁,符合法定情形时,法院会把小孩抚养权判归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