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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东不动产登记实现“跨省通办”“跨城通办”

发布时间:2021-01-18 11:55:49  浏览次数:
深圳律师:足不出户、人不出城,即可处理自己在另一座城市乃至另一个省所拥有的不动产,这个看似遥远的梦想正在广东逐步实现。

✍截止目前,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跨城通办”;广深两地可办全国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可以预期,“跨城通办”“跨省通办”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广州、深圳、珠海三市
“零跑腿、不见面”服务


2020年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部分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试点工作。

通 知 要 求

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城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截至2020年底,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如期全面实现“跨城通办”工作目标。

申 请 方 式

据了解, 三市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申请▼
▲网上申请

其中大厅办理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模式,通过“数据线上跑、快递线下送”方式,实现跨城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网上申请则利用远程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受理、大数据审核、自助缴税(费)和核发电子证照。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领取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人可在业务申请时选择双向EMS邮寄服务,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服务。



广深两地可办全国不动产登记业务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同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与省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广州、深圳两市加快推进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三个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

截至2020年底,广州、深圳两市三个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


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在此前的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做好与广、深、珠三市的沟通指导工作,尽快实现三市不动产登记全业务“跨城通办”,实现广深两市不动产登记全业务“跨省通办”,为推进珠三角九市乃至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建立强大的示范效应,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